2005年5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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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,从高楼上轻轻飘落,犹如一片落叶,然而落叶可以归根,而大地却不该承载如此沉重的生命……
我是一片落叶
朱红

  一本残缺不全的日记,一名16岁花季少女的心声,一个多么需要亲人关爱的脆弱的生命,然而她却在懵懂无知中,在亲人、朋友、老师的不经意间,悄悄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看完了少女日记,泪水不禁模糊了我的双眼……
  父母的结合是一个错误的开始
  很小的时候,我爸妈就常吵架,刚4、5岁时,会帮妈妈打我爸,后来就只会缩在被窝里哭,边哭边让他们别打……都错了,婚姻是错误的开始,我和弟弟则是错误的继续……(摘自小青日记、遗书)
    1985年秋天,小青(系化名)的父母经人介绍认识,于1987年2月份登记结婚,第二年,有了小青,5年后,弟弟出生了。据小青的父亲讲,婚后他们毫无夫妻感情可言,经常争吵,小青的母亲性格刚烈、暴躁,稍不顺意便动手打人。
  父母的不和给小青的童年留下了深深的烙印,父母的吵打也是她童年最深的记忆。1997年的冬天,一个巨大的变故改变了小青的一生。
  母亲与小青的婶婶因口角,用硫酸将婶婶泼伤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。母亲被送进了监狱,父亲与母亲的关系进一步恶化,小青失去了一个温暖的家。那年,她只有10岁。
  母亲因为在狱中表现较好,被减刑1年,于2002年8月刑满释放。然而,父亲坚决不与母亲和好,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,法院判决不准离婚。之后,父亲仍不愿与母亲和好。
  10岁的我学会了一个人生活
  记得我妈刚走时我只有一个人,我爸去了广西,我弟弟在天台,于是,我只得一个人住在家里。一个10岁的小丫头,学会了自己做饭、洗碗、洗衣服,学会了一个人睡觉,学会了看别人脸色,并且懂得了什么叫世态炎凉,什么叫人心险恶。(摘自小青日记)
  母亲在狱中5年间,父亲出外谋生,姐弟俩基本上是寄养在亲戚家。家庭的变故让年幼的小青比同龄人显得成熟,同学们都认为她“深沉”。
  因为5年的分离,也因为缺少心灵的沟通,母女俩本该有的亲情却几乎消失殆尽。母亲因身体不好,时常找女儿哭诉,而小青总觉得她烦。她有把自己的想法写成日记的习惯,在她的日记里几乎看不到一篇积极的、快乐的、向上的内容,就算是晴朗的蓝天在她的眼里也是“阴暗的蓝色”。她也多次在日记中采用较为隐蔽的含蓄方式表达自己厌世的心态,如“站在楼顶往下跳的感觉一定非同一般,飞起来的感觉。”“死前烧掉了日记等关于生活的文字,死得一点都不留痕迹,酷!”“过马路,搞不好一下子死掉。太悲观了,朋友说。呵呵,我只是说着玩玩而已。”“试试看,把五指张开,对准太阳,也许那异样的光华可以折射出天堂的模样,我们一起守望,守望天堂。”“我会一直活下去吗?”……她这种思想应该会不经意间向同学、朋友、老师、家人透露过,但这种思想是从何时开始萌发的,也许没有人去关心过她,也没有人与她沟通过,恰恰是这些危险的信号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制止,造成了女孩日益消沉的世界观,直至悲剧的发生。
  她舍弃了如花的生命
  在那个有风的下午,我用我的泪水清洗了我最后的微笑,风轻轻地吹着,我最后的笑容也随风飘逝,无处可寻。我,一片轻浅的落叶,在风的边缘处挣扎,我看见我的灵魂消失在我的眼前,想要飞翔……(摘自小青日记)
    2004年4月的一天,小青爬上了学校的高楼,纵身一跃,像一片落叶,落在了她不该落下的地方。谁也不清楚她是带着怎样的愦憾、怎样的痛苦去的,也许我们可以从两本被她生前撕破的日记本中,依稀找寻她所经历的迷茫、无奈、痛苦与孤独——
  太阳菊开得很灿烂,雨还在下。
  没事的时候总会把车骑得很慢,让我的躯壳和那辆老务车一起在街上游荡。会戴上耳机,把声音开到最大,不想理会太多人,熟的或不太熟的,想见的或是不想见的。这句话说了好多次,却总是。
  雨丝会飘进我的眼里,没有要流泪的感觉,并不代表我不伤心,伤在心里。雨停了,太阳菊开得很灿烂,不骗你。
  妈从北京回来了,我宁愿她永远都不要回来。
  我只想好好地跟弟弟过日子,只要有钱。很没良心的样子,被逼得没办法。我只想好好地过自己想过的,不为七斗米折腰。(注:被撕毁了几行)
  大坝上有很大的风,我常在这里唱歌、吹口琴、骂人,大风会吹坏我的发型,本来就很丑了再难看点又有何妨?
  没有人疼又有什么大不了,还有自己,想哭的时候,自己会买纸巾。
  太阳菊开得很灿烂,春天来了吗?我应该离开的,只是,舍不得那些花儿。
  于2004.3.22
  小青给父母亲和弟弟分别留下了一份遗书,给父母的遗书中除了对父母谴责外,用一半多的篇幅向父母交待今后要如何关爱弟弟,从学习、吃、住到如何教育一一细数,却都是些一般的孩子都能得到的基本要求。也许正是这些基本要求是小青生前最渴望得到却无法得到的。
  小青去世3个月后,她父亲再次提出离婚之诉,2005年5月16日,三门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,弟弟归父亲抚养。
  让我们时时走进孩子的心灵
  据有关资料载,我国每年至少有25万人自杀,200万人自杀未遂。据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分析,自杀已成为15至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。一个人的自杀会给亲朋好友带来巨大伤害,这种伤害涉及到情感、社会和经济诸多方面,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,每年与自杀有关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美元。
  案件承办人、三门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卢小挺说:十五、六岁的青少年正是思想处于转折的时期,此时,他们对社会、事物、人生的理解处于迷茫和朦胧阶段,他们不懂得生命的宝贵,害怕面对挫折,他们不知道也许没想过死亡对自己和亲人意味着什么,如小青在日记中写道“我死后只有六个人会伤心”。他们在遇到挫折时,还不善于主动及时寻求心理方面的解脱,而是一味地掩藏在心里,如果长期积累,很容易导致心理扭曲,此时需要父母、亲人、老师等成人的及时发现并进行合适的开导劝解。本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女儿因为没有生长在一个健全的家庭里,容易产生一些扭曲的想法,此时,如果她的父母、亲属、老师等能及时洞察和关心她,与她进行思想交流,帮她度过心理迷茫期,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。我希望为人父母在关心孩子学业、身体、基本饮食起居的同时,要多多走进孩子的心灵。当然,这也是社会、学校共同的责任。

    编者的话:
  不,孩子,我为你哭了,我们为你哭了,不是6个人,不是,我们,我们大家,我们所有读到你的人,都哭了。
    孩子,我们疼你,真的心疼你,如果早点认识你,我会把你搂在怀里,想哭也好,想笑也好,想怎么,都随你。
    然而,花儿开得很好,你却去了。如一片落叶,留给我们遗憾无限。
  没有家庭温暖,世态炎凉,的确,你所处的环境恶劣。但是,孩子,你的世界还小,你怎么知道那个更大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呢?你没有权利这么武断地匆匆作这么个了结啊!
    还想说的是,将要为父母的和已为父母的,我们制造了一条生命,就要对这条生命负责,生命是脆弱的,未成年的生命尤为脆弱。成年人的世界里,无论发生什么,不要伤害和迁怒于孩子,不要对孩子放弃呵护,这是责任,成年人的责任!
  不要失去了才去追悔……